本學期(109學年度第2學期) 彈性措施說明如下:
- 學位考試申請截止日:至110年7月30日。
- 通過學位考試且完成離校手續(含論文紙本繳交):
於110年10月29日(星期五)前完成者,視為本學期畢業,免收取次學期(110學年度第1學期)學雜費。如無法於110年10月29日(星期五)前完成者,修業年限未屆滿者,次學期仍應註冊繳費;修業年限屆滿者將依規定予以退學。 - 修業年限:
本學期修業年限屆滿且確受疫情影響其研究進行者,需於110年7月30日(星期五)前向所屬教學單位提出申請,經專案簽請教務長核准後,得再延長修業年限1學期。
如有異動,請以學校公佈為準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