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程架構 | 人員 | 職 掌 |
學程主任 | 蔡有光副教授 | 1.學程課程方向規劃; 2.學程學生指導; 3.學程各項行政事務管理。 |
學程會議 | 由院長及各所所長組成 | 1.決議學程招生、課程及行政等方面的各項事務; 2.修訂本學程修業規章及各項辦法; 3.決定學生資格考委員會成員。 |
課程委員會 | 由院長及各所所長組成 | 1.審議本學程課程內容; 2.因應學程發展,整合學程教學資源及師資,規劃課程; 3.協調跨系所課程相關事宜; 4.研訂本學程課程相關規章及其他課程相關議題。 |
教師評審委員會 | 由院長及各所所長組成 | 本學程人事相關議案的決策 |
學程助理 | 蕭小姐 | 1.招生事務執行; 2.課務管理; 3.學生照顧; 4.擔任本學程與教育部、合作廠商的聯繫窗口; 5.學程網站管理; 6.經費核銷; 7.各項主管交辦事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