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程架構人員職  掌
學程主任蔡有光副教授1.學程課程方向規劃;
2.學程學生指導;
3.學程各項行政事務管理。
學程會議由院長及各所所長組成1.決議學程招生、課程及行政等方面的各項事務;
2.修訂本學程修業規章及各項辦法;
3.決定學生資格考委員會成員。
課程委員會 由院長及各所所長組成 1.審議本學程課程內容;
2.因應學程發展,整合學程教學資源及師資,規劃課程;
3.協調跨系所課程相關事宜;
4.研訂本學程課程相關規章及其他課程相關議題。
教師評審委員會 由院長及各所所長組成 本學程人事相關議案的決策
學程助理蕭小姐1.招生事務執行;
2.課務管理;
3.學生照顧;
4.擔任本學程與教育部、合作廠商的聯繫窗口;
5.學程網站管理;
6.經費核銷;
7.各項主管交辦事項。